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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04-29 14:45      点击: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双成药业     公告编号:2020-026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4月27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要求自2019

年6月10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财

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

〔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

日起施行该准则。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新合并报表格式”),对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新合并报表格式

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财务报表列报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新债务

重组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合并报表格式。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范围,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

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明确了以公允价值和以账面价

值为基础的非货币资产交换的价值计量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

  (3)新增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披露要求。

  2、新债务重组准则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

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

  (2)明确了债务重组准则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外,

规定涉及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按照

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处理。

  (3)规范了债权人确认受让资产、债务人终止确认负债的条件和时点;重

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4)修改了债权人受让非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

在债务重组中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不再区分资产转让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两项损

益进行列报。

  3、新收入准则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2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4、新合并报表格式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

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在原“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

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

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存在

追溯调整事项,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

相关财务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

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

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3

  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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