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参股公司澳亚生物46%股权的独
2017-12-22 11:28 点击:
独立董事关于出售参股公司澳亚生物 46%股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澳亚生物 46%股权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是建立在双方平等、公允的基础上,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优
化公司产业布局,同时能够补充公司经营所需现金流。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价格是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价
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签署:董万程、商小刚
2017 年 12 月 22 日
查看公告全文...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澳亚生物 46%股权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是建立在双方平等、公允的基础上,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优
化公司产业布局,同时能够补充公司经营所需现金流。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价格是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价
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独立董事签署:董万程、商小刚
2017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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