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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说明

2017-08-28 13:28      点击: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说明(2017 年 8 月)



      经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如下修订: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说明

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

                         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第三条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

       人、董事会秘书。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 据 需 要召

       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 开,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

第十四条   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 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

       员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 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

       董事)主持。             董事)主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

第十六条   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 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

       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取现场会议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说明



条款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

                           删除“第五条”,并对条款编号进

第五条    下列条件:

                         行相应变更。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熟悉

     公司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

     析与判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

     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

     员不得当选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提名委

     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

     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

     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

                        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第六条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本实

                        据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相关规定补足委

     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员人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

     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 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

第七条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 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因委员辞职或

     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 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的 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

      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新的委员。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

                         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实施细则的规

                         定,履行相关职责。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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