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工会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
2017-02-22 16:28 点击:
关于海南省工会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
|
2017-02-22 14:29:03
|
海南省总工会在2016年12月印发了《海南省工会2017-2020年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参加医疗互助的职工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国家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再通过安康互助活动给予15000元一次性补助。海南省工会2010-2016年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筹集互助金590多万元、覆盖女职工11.9万多人次,278位身患妇科癌的女职工得到救助、救助额达417万元,有效地减轻了患病女职工的家庭负担,增强了女职工抵御大病风险的能力。双成药业工会大力宣传该活动,积极组织公司女职工参加活动,到目前为止,共121名女职工参加了该活动。 安康互助活动简介:(1)参与安康互助,不影响享受国家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凡在海南省行政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办理退休手续,加入所在单位工会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的在职女职工,在本人自愿按规定交纳互助金的前提下,均可由本人单位工会统一组织,以团体形式参加本期女职工安康互助活动。女职工在患病住院时,除享受国家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再通过安康互助活动给予15000元一次性补助,帮助患妇科癌女职工减轻经济负担。 (2)只需缴纳50元,即可享受3年互助期保障,女职工在患病出院后的6个自然月内提出补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获得一次性补助金15000元。 此次安康互助活动期限为三年。互助活动责任期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期满结束(首次参加活动或非连续参加安康互助活动的会员,须执行90天等待期,即有效期自2017年5月30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 参加活动的女职工必须按期交纳互助金,此次互助金活动每人需缴纳50元,参加安康互助活动所需的费用可由女职工本人、女职工所在单位或所在基层工会承担,也可由女职工、单位、工会共同承担。 (3)一个互助期内可获一次性补助金15000元,参加活动的会员在一个安康互助有效期内患有1种原发性妇科癌症(乳腺癌、卵巢癌、输卵管癌、子宫癌、子宫颈癌、阴道癌、外阴癌)其中一种疾病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5000元。 (4)发生以下情形者则不予承担补助, 1、安康互助期限外患病的; 2、曾患过各种恶性肿瘤; 3、曾做过宫颈CIN II~III行宫颈椎切或子宫切除术; 4、曾患过子宫内膜非典型增生病; 5、乳腺原位癌或女性生殖器官原位癌; 6、在最近一年内的健康体检中,医院曾诊断的疑似恶性肿瘤、建议手术的报告; 7、在非指定或认定的医疗机构住院,包括国外或境外医院、中外合资医院、康复医院(病房)、联合诊所、民办医院、私人诊所、家庭病床等; 8、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为虚假材料; 9、利用各种欺诈、作弊行为骗取安康互助金的; 10、不符合规定,弄虚作假参加的人员。 |